在文件中创建函数
脚本和函数都允许您通过将命令序列存储在程序文件中来重用它们。脚本是最简单的程序类型,因为它们存储命令的方式与您在命令行中键入命令完全相同。函数提供的灵活性更大,主要因为您可以传递输入值并返回输出值。例如,名为 fact
的以下函数用于计算某个数 (n
) 的阶乘并返回结果 (f
)。
function f = fact(n) f = prod(1:n); end
此类型的函数必须在文件中而不是在命令行中定义。通常,您可以将函数存储在其自己的文件中。在这种情况下,最佳做法是对函数和文件使用相同的名称(此示例中为 fact.m
),因为 MATLAB® 将程序与文件名相关联。将文件保存在当前文件夹中,或者保存在 MATLAB 搜索路径上的某个文件夹中。
您可以使用应用于随 MATLAB 一起安装的函数的相同语法规则从命令行调用函数。例如,计算 5 的阶乘。
x = 5; y = fact(5)
y = 120
从 R2016b 开始,用于存储函数的另一个选项是将函数包含在脚本文件的末尾。例如,创建一个名为 mystats.m
并包含一些命令和两个函数 fact
和 perm
的文件。该脚本用于计算 (3,2) 的置换。
x = 3; y = 2; z = perm(x,y) function p = perm(n,r) p = fact(n)/fact(n-r); end function f = fact(n) f = prod(1:n); end
从命令行调用该脚本。
mystats
z = 6
函数定义语法
每个函数的第一行为定义语句,其中包含以下元素。
| 对关键字使用小写字符。 |
输出参数(可选) | 如果您的函数返回一个输出,则您可以在 function myOutput = myFunction(x) 如果您的函数返回多个输出,请将输出名称括在方括号中。 function [one,two,three] = myFunction(x) 如果没有输出,您可以将其忽略。 function myFunction(x) 您也可以使用空的方括号。 function [] = myFunction(x) |
函数名称(必需) | 有效的函数名字遵守与变量名称相同的规则。它们必须以字母开头,可以包含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。 注意 为避免混淆,对函数文件及函数文件内的第一个函数使用相同名称。MATLAB 将您的程序与文件名而不是函数名称相关联。脚本文件不能与文件中的函数具有相同的名称。 |
输入参数(可选) | 如果您的函数接受任何输入,请在函数名称之后将输入名称括在圆括号中。用逗号将各个输入隔开。 function y = myFunction(one,two,three) 如果没有输入,可以忽略圆括号。 |
提示
定义带有多个输入或输出参数的函数时,首先列出任何必需的参数。该顺序允许您在不指定可选参数的情况下调用函数。
函数和文件的内容
函数主体可以包括有效的 MATLAB 表达式、控制流语句、注释、空白行和嵌套函数。您在函数内创建的任何变量都存储在特定于该函数的工作区内,该工作区独立于基础工作区。
程序文件可以包含多个函数。如果文件仅包含函数定义,则第一个函数是主函数,也是 MATLAB 与文件名关联的函数。主函数或脚本代码后面的函数称为局部函数。局部函数只能在文件内使用。
End 语句
函数以 end
语句、文件末尾或局部函数的定义行结束,以先出现的为准。end
语句在以下情况下是必需的:
文件中的任何函数都包含嵌套函数(完全包含在其父级内的函数)。
该函数是函数文件中的局部函数,并且文件中有局部函数使用
end
关键字。该函数是脚本文件内的局部函数。
虽然它有时是可选的,但使用 end
可提高代码可读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