桌面基础知识
启动 MATLAB® 时,桌面会以默认布局显示。
桌面包括下列面板:
当前文件夹 - 访问您的文件。
命令行窗口 - 在命令行中输入命令(由提示符 (
>>
) 表示)。工作区 - 浏览您创建或从文件导入的数据。
使用 MATLAB 时,可发出创建变量和调用函数的命令。例如,通过在命令行中键入以下语句来创建名为 a
的变量:
a = 1
MATLAB 将变量 a
添加到工作区,并在命令行窗口中显示结果。
a = 1
创建更多变量。
b = 2
b = 2
c = a + b
c = 3
d = cos(a)
d = 0.5403
如果未指定输出变量,MATLAB 将使用变量 ans
(answer 的缩略形式)来存储计算结果。
sin(a)
ans = 0.8415
如果语句以分号结束,MATLAB 会执行计算,但不在命令行窗口中显示输出。
e = a*b;
按向上 (↑) 和向下箭头键 (↓) 可以重新调用以前的命令。在空白命令行中或在键入命令的前几个字符之后按箭头键。例如,要重新调用命令 b = 2
,请键入 b
,然后按向上箭头键。